我叫王小丫,今年29岁,未婚,是个职场白领,月薪8000+,在这座小城里,我的工资养我自己本来绰绰有余,可生活总是有意外,我偏偏有个信仰:始终相信”钱找钱“比”人找钱“来的快,于是我一边做着发财梦一边享受着炒股的刺激感。
炒股,曾经也挣过钱,但整体来看,亏的比挣的多,最近又亏了,亏了好多钱。由于之前贷过好几次款都逾期了,征信也花了,这次我便找朋友借钱。朋友很直爽,直接借了两万给我,我感激不尽,大家都是朋友,我们就口头上约定了一下利息:1分的月息,也没说什么时候还。
可就在前两天,朋友给我发微信,说他家里面发生了紧急情况,要求我赶快把钱还给他,并把利息提高到5000元,说是之前借钱的时候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要,这利息就当是我还他之前的人情。
朋友B知道这事儿后,把对方臭骂一顿,并说:别还钱了,反正也没写借条,口头约定并不算,是他坑别人在先,再说,他才借你两个月,就要那么高的利息,根本就不合法,一分钱都别还!
我叫王小丫,今年29,我很苦恼,很痛苦,不想失去朋友,更不想还那么高的利息,我该怎么办?
努哥(私人微信:2860016296)建议: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写明: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努哥的建议是,虽说口头约定无效,但碍于大家都是朋友,王小丫可按之前的约定付利息给朋友,月息1分,本金20000元,借了两月,利息共计400元。
另外,除了以上有关利息的情况外,大家还可以了解一下不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行为有哪些。
不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行为还有哪些?
1、超过了诉讼期限
民法通则规定借贷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出借人在知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以内未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该项贷款将没有法律保护。
2、双方未签订借贷合同或合同无效
如果借贷双方只是通过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双方有过合法借贷行为,法律不会予以保护。另外,即使双方签订了借贷合同,但一方存在欺诈、被迫等行为,贷款也没有法律保护。
3、贷款用途不合法
如果贷款人知道借款人贷款用于赌博,走私等不法行为,仍贷款给借款人,这种贷款行为没有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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