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信用卡分期业务,但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对消费者而言,选择信用卡分期业务,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一、手续费率远比想象的高
趁着五一便宜,小李最近花1.2万元买了一套家电。听说现在信用卡分期免利息,于是准备用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方式来支付。按照宣传,每月手续费率为0.6%,即年化利率只有7.2%。于是他选择了12期分期,每月还款1072元。可是细想一下,就能发现其中的问题:持卡人并非一直欠银行12000元,每还一期后,持卡人欠银行的本金是递减的。到最后一个月,持卡人只欠银行1000元,但银行仍按12000元为基数收取手续费,所以消费者实际承担的年化利率会明显高于7.2%。按照测算,持卡人实际支付的真实年利率约为13.03%,接近银行宣称的7.2%费率的两倍。
举个例子。假设一位前期无任何欠款的信用卡持卡人每月账单日为20日,到期还款日为次月10日。其在12月10日进行了累计10000元的消费,那么在12月20日的对账单中,这位持卡人的“本期应还金额”为10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如持卡人选择使用最低还款的方式自助“分期”,并于1月10日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1000元。
那么,按照银行现行的最低还款计息方式,该持卡人在1月20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为:10000元×0.05%×31天(12月10日至1月10日)+9000元×0.05%×10天(1月10日至1月20日)=200元。这200元就是持卡人这一个月所需要偿还的利息。
也就是说,如果选择利用最低还款额偿还欠款,将不再享免息期。而是需要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按月计复利还款。
三、分期业务有讲究
上海银保监局建议,要科学辨识信用卡分期业务。
信用卡分期还款是指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进行大额消费时,由银行向商户一次性支付持卡人所购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资金,之后让持卡人分期向银行还款并支付手续费的过程。
经与银行达成一致,持卡人可对未还账单申请分期偿还,也可对购车、装修等大额消费申请分期偿还。若持卡人急需现金周转,可在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申请现金转账或现金提取。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监管规定,预借现金业务原则上不享受免息还款期或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确需分期偿还的,可申请办理。
四、免息不等于免费
对于信用卡分期业务收费,要做到心中有数。
银行对信用卡分期业务通常会收取一定利息或手续费,消费者如遇到银行宣传信用卡“免息分期”,请务必了解清楚具体含义,因为免息不等于免费。
有些银行对分期业务会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不同分期期数对应费率不同,消费者可选择分期或一次性支付手续费。
在办理信用卡分期业务时,消费者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涉及手续费、违约金计算等,必要时可向银行询问确认,避免因分期过多造成高昂个人财务成本,最终因入不敷出导致征信受损。
五、远离“以卡养卡”怪圈
在生活中,要养成理性消费、合理负债理念。理性消费是合理使用信用卡的前提。
一些消费者在个人收入无法满足消费需求时,往往会办理多张银行信用卡循环透支消费,一旦个人账务管理不善,很可能会陷入“以卡养卡”的债务怪圈。
大多数银行在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方面是这么规定的:若持卡人申请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余额,经我行核准后,持卡人必须一次性支付未偿付的分期余额及手续费。而这样的提前还款,显然没有意义。因为如果提前却无法节省手续费,还不如先把这笔钱做一段时间的货币基金,以收益抵消掉部分手续费。目前,仅有光大银行、农业银行等极少数银行可以提前还款而免收剩余手续费。
七、小心自动分期
一些持卡人没弄明白自己的卡就胡乱申请,结果消费后直接被分期了,莫名需要支付相应的手续费和利息。这是因为有些卡种消费满一定额度后会直接分期处理,不需要主动申请。
所以,建议伙伴们在办理信用卡之前一定要弄明白自己的卡。
八、分期提前还款不划算
此前,多数银行规定,信用卡分期后即使提前还款,也需要一次性支付所有期数的本金和利息,已收取的手续不退还。
自去年开始,不少银行发布新规称,分期提前还款时,将按照剩余未还本金的3%或协议定价收取信用卡分期提前结清违约金。
也就是说,即使你哪天资金充裕了,分期后提前还款也要支付所有分期付款费用。所以,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提前还款。
最后提醒下持卡伙伴们,在使用信用卡任何一项服务时,最好是提前咨询好收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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