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可放大观看
为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中国人民银行将每年的6月14日定为“信用记录关爱日”,鼓励公众主动关心个人信用记录。
《征信业管理条例》由国务院发布并于2013年3月15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征信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规范征信业务,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引导征信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赋予了人民银行对征信业进行监管的职责,明确了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牛中止之胃起为5年。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依法采集个人和企业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公共信息等等,为个人和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征信中心提供的信用报告是您借债还钱、合同履行,遵纪守法等信用历史的客观记录,已被广泛用于各类抵押或信用贷款,个人信用卡审批等经济金融领域。
©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zzzsj202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THE END